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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提示:
1、因涉及到一些标准化的信息填写,请务必从本通知附件栏下载相关材料。
2、请注意申报内容的变化。
3、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和时间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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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所有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335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者博士学位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注意:笔迹不能雷同,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优先考虑国家社科基金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用与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申报名额
湖南省实行限额申报、省内淘汰。因此,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务必精心组织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请各位课题申请人认真、切实做好课题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尤其要避免草率赶制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待另发通知。
五、经费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2万元。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其中直接费用部分占申请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占申请总经费的30%
六、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
 
七、校内申报流程
注意事项:
1)各学院以外的申报人(机关等)请按照自身的学科归属,到相关学院申报,社科处不受理单独申报。
2)各申报人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尤其是申报限制、参与人限制等要求,严格按要求填写。
3各学院科研秘书请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申报系统(附件5、附件6
 
八、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报送
131日前:各申报人将定稿的《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交予本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在申报系统中统一录入。
23217:30: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nkdskc@hnust.edu.cn。电子材料共两类:一类是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要求确保“数据表”数据与申请书填写的数据一致(数据表生成后请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乱码,影响数据合并工作);另一类是电子版《申报书》、《活页》、《汇总表》,要求每份申请书、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如“张三申请书”、“张三活页”),同一学院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汇总表电子版的整理工作,做好成员超项预查重。
3请仔细阅读以上两条,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子版材料,社科处将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
3317:30: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时报送纸质材料(社科处518室)。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5份,均为A3双面,中缝装订。打印材料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请仔细检查申报和参与人的签名。
3、各申报人报送材料的同时,须在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项目申报信息。
 
 
联系人:段斌
联系电话:0731-58290526
电子邮箱:hnkdskc@hnust.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