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就业服务 / 模拟就业活动 / 艺术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的通知
艺术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的通知
2014-02-20  
分享到:0
支持键盘翻页


艺术学院各年级:

为引导在校大学生科学规划大学生活,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充分调动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学校定于2014年3月1日—4月3日举办艺术学院第七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学一年级全体学生(作品作为就业指导课程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与。

二、赛事安排

(一)内容及形式

1.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以“职业规划设计参赛作品”和“个人现场展示”为评审内容,采用现场陈述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初赛主要以提交的参赛作品书面文档为评选标准(包括通过北森网上测评报告、职业生涯规划书,用A4打印稿,黑白即可)。复赛和决赛主要以ppt个人现场展示和现场问答为评定标准。

(二)参赛要求

1.大赛期间,参赛学生登录本校就业信息网,使用“北森职业规划测评”系统进行职业规划设计。参赛学生根据平台的人性化导航提示,即可完成职业能力倾向测评(凭学号登录注册,且只能完成一次测评)。

2.参赛选手根据自己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评报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从专业、就业、职业等方面,按照“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规划设计”三大步骤进行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客观认识自我,准确职业定位。

3.“个人现场展示”可借助PPT幻灯播放形式进行展示和讲解,对职业生涯的目标和路径,进行较为系统、完整的表达,能充分展现参赛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当代青年人的职业新人形象。

4.所有参赛者必须自觉遵守大赛比赛规则(见附件3)。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将不被接纳。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良手段的,则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经获奖参赛者还须收回奖励,且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5.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作品必须有扉页。扉页填写参赛者的真实姓名、性别、、班级及专业、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6.参赛选手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组织奖2个,颁发荣誉证书;选手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人;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80元/人;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元/人;优胜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艺术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就业服务部

五、其他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美术楼学生工作办公室106。

联系人:马忠石  联系方式:0731-58291078

 

艺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